一年一度的“双十一”购物节正在进行,阿里、京东大战又起。
据央视新闻消息,11月10日,围绕“双十一”商标的两起商标行*案件,北京知识产权法院开庭断案。
“双十一”商标惹争议
阿里、京东再上法庭
年11月1日,阿里集团在第35类广告等服务上申请注册了“双十一”文字商标,并于年12月28日获准注册。
年,京东公司认为阿里集团在年11月至年11月的三年间,没有实际使用“双十一”商标,故向国家知识产权局提出撤销该商标的申请。
今年5月,国家知识产权局复审后认为,涉案商标在广告等服务上的注册应予维持,但在其余多项服务上应予撤销。
京东公司、阿里集团对该复审决定均不服,京东公司不服维持注册部分,阿里集团不服被撤销注册部分,两公司分别向北京知识产权法院提起诉讼,请求法院判令国家知识产权局重作决定。
11月10日下午,两起案件开庭审理,京东公司、阿里集团在两起案件中分别作为原告一方参与诉讼,两案的被告均为国家知识产权局。
京东:“双十一”属于公共语言
国家知识产权局表示,经审查,涉案商标在指定期限内进行了使用,使得相关公众可以通过上述使用知晓促销活动时间,起到了广告宣传、推销的作用。被诉决定的作出于法有据,应予维持。
但京东公司表示,“双十一”是对每年11月11日购物节的一种习惯性表达,现在不仅是在电商领域,如教育、航空等各行各业在购物节促销活动中也都有使用,全社会共同参与,其应属于公共语言的范畴,不应落入私权垄断的范围。
另外,注册商标是以全文字形式的“双十一”,但阿里集团在使用中多采用“双11”、“11.11”等表现形式,这不应认定为对涉案商标的使用,在年至年间,阿里集团对涉案商标并未进行商标性使用,故应依法予以撤销。
阿里自称“双十一”创始人
阿里集团主张,其是“双十一”购物节的创始方,年,阿里集团首次将“双十一”运用于线上促销活动中,于年申请商标注册并获批。
对于“双十一”商标,阿里集团表示,其持续投入了大量人力、物力、智力投入,每年的推广营销费用巨大。至于商标的具体使用形态,不论文字还是数字,其呼叫和含义没有区别,公司会在不同场景中运用不同方式进行设计,以体现美感、提升宣传效果。
阿里集团同意国家知识产权局复审决定中维持涉案商标注册的部分,而针对被撤销的部分,阿里集团提交了多份推广协议、营销活动相关证据,以证明其也在“商业管理辅助;商业信息”等服务上对诉争商标进行了商标性使用。
国家知识产权局解释称,在“商业管理信息”等服务上的使用,指的是针对工商企业提供的商业信息服务,而阿里集团提交的证据均是向消费者进行推广,并且没有从中获得对价,这与商标类目的要求不符,被诉决定撤销此部分服务的商标注册应予维持。
两案均未当庭宣判。
对于这场商标大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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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青年报(ID:zqbcyol整理:陈茜),综合自北京日报(记者刘苏雅)、央视新闻、知产北京等。
来源:中国青年报官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