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告一直以来都是大家所不愿提及的一块,因为不论是谁都不希望广告占据我们正常的观看时间,不过你有没有想到过,不少广告的初衷都有及其深层的含义,就像这些广告文案一样。
有人死了他还活着,说实话我不是他的死忠,我只是听着他的歌和传闻长大的而已。印象里,只要是他一个小小的举动,就会有人尖叫,大哭,晕倒,被踩……而我却一度因为年纪太小而无法理解他的帅和那种可以让人疯狂的气场。
和那一度的时间相比,我真正感受到那种帅和气场的时间却只用了40分钟。我和那个经常以欺负我为乐的肥堂哥在一个午后出乎寻常地和平共共度了40分钟,而让我们安静下来的,是他的音乐电影,在那个年代,StephenKing的原创故事加上各式各样电闪雷鸣、火光四溅的特效,足以让我印象深刻。
据我所知,MJ很少为品牌代言,而在他所代言的产品中,百事可乐的广告是最多也最被人所熟知的。而在百事巨星当中,也只有MJ有特权,可以不拿产品拍广告,这是他对百事提出的条件。(这就是为什么其他人只有可乐瓶在手里,而他身边摆了一头黑豹的原因吗?)他知道粉丝希望看到的是什么,他用犹抱琵琶半遮面的方式让粉丝不得不一遍一遍看才能勉强止住内心的躁动;
那么高额的费用却露那么一点点的脸,当时的媒体铺天盖地都是这则广告的评论,曝光率那是一轮又一轮。光是这两点,带给百事的收益不知道要绕地球多少圈,更何况还有第三点;广告在出街之后,让他专辑销量节节高升,因为用的是他的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