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改善群众看病就医环境,自年12月25日开始,山东医院儿科门诊、眼科门诊搬迁至11号楼(和平路停车场地上),口腔科、耳鼻喉科、医疗美容科门诊搬迁至5号楼(医院南大门东侧)。请广大市民周知。
为破医院门诊空间狭小问题,山东医院经过深入调研、统筹规划,将新建和平路停车场一层业务用房(11号楼)和5号楼改造为门诊用房。新设门诊面积余平方米,全院门诊服务空间较之前扩大至1.5倍。
新建门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