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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11月24日,桐庐县卫健执法队接到群众反映桐庐某口腔诊所无证开展种植牙。接投诉后执法人员立即前往该诊所现场检查,发现该场所二楼正在对一诊室进行口腔种植室装修,执法人员还在另一诊室内发现存放的口腔种植器械、种植体出货单等,但该诊所出示的《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并没有口腔种植专业这个诊疗科目。经进一步调查,执法人员查明该诊所于年4月至6月期间超出登记的诊疗科目范围开展口腔种植医疗操作服务活动,查实违法所得元。该诊所此行为违反了《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第二十七条的规定,依据《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第四十七条以及《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八十条第二款第(一)项的规定,县卫健执法队依法给予该诊所罚款元,并吊销《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口腔修复专业诊疗科目执业许可的行*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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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案口腔种植属于口腔诊疗二级科目,不同于常规口腔疾病治疗,具体手术过程复杂、风险大、难度大、配套设备设施条件要求高的特点,开展口腔种植项目需口腔诊疗机构场所硬件设置、口腔种植从业人员资质条件符合,并经批准在《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增加登记有口腔种植诊疗科目,种植人员注册备案到位,方可安心开展种植。在此提醒,广大口腔诊疗机构的“大佬们”,不要以为拿到一本《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就万事大吉,想干啥干啥,这证上核准的诊疗科目可得看仔细,切不可贪图口腔种植传说中的高利润,而忽略种植本身的高风险,未经批准擅自超范围,面临的必将是严厉处罚。来源:桐庐县卫生健康执法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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