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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次转了Y君的一篇文章,我写的标题是《一个被甲方虐哭的乙方,怀着愤怒写了这篇自白》。这次,在获得对方许可后,我继续转载他另一篇文章《一个广告人的自白》,让我更加深刻看到他这一路走来的辛酸。
以下,是他的原文。
一个广告人的自白
学广告4年,做广告3年,与广告死磕已有7个年头了。
我不算是经验丰富的广告人,但要说是有点谈资的广告人,那是不为过的。从当初的好奇、喜欢,到中期的热爱、痴迷,到现在的迷惑、落寞、无奈甚至厌倦,广告给我最温暖的安慰,也有最沉重的压力。
与广告结缘,并非刻意选择,而是机缘巧合。大学在**市(Y君所在城市)只录取两个广告专业学生,我“有幸”被第四志愿录取,这种“有幸”,彻底改变了我的人生轨迹!
ii文章首发于年5月31日
曾经,前美国总统罗斯福一句“不做总统,就做广告人”成为激励我们每一位广告学子的红宝书,让我们广告人有了“趾高气扬”的资本。
但事实证明,广告是一个不亚于做总统的行当!看吧,程序猿,广告狗,猿好歹还算高级物种,而“狗”……
我大学时曾立志做中国的李奥贝纳、大卫奥格威,成立中国的JW,奥美,电通,但现实把我脸扇得啪啪响,我哪天要能成立个4平米大的包子店已经谢天谢地了!
ii大卫奥格威是Y君的偶像,他所创办的奥美广告公司是世界广告人的顶级殿堂
十几年前,那时候没有新媒体、二次元、宅男基友文化,电视——是我获得精神愉悦的最主要方式。
那时的我,喜欢看动画片,看港产功夫片,广告我是极不喜欢的却又无可奈何。
娱乐垄断的时代,广告中插播电视剧是常态,就像饭店里卖的酸菜肉丝,每个人都希望吃到肉丝,盘子里却主要是酸菜!
店家未必能深刻理解八大菜系与烹炸煎炒的精髓,但对于“肉丝”的理解可谓入木三分。
他们的肉丝确实能称得上丝儿,拿来穿针眼都绰绰有余!正是由于肉丝的稀缺性,我们每个人都对酸菜嗤之以鼻。
而我,却误打误撞进入了做“酸菜”的行业。
它的用料基本廉价,大头菜、胖萝卜、白菜、豇豆等等,它在被农人置于阴暗潮湿的地方的菜坛子里发酵成熟。
它没有山珍海味般高贵的出身,没有华丽可人的卖相,但,我得把它卖出足够高的价格,并让消费者认为酸菜比肉丝还值钱!
这不是活活逼我把凤姐打扮成范冰冰,把郭德纲打扮成姚明么!
我学会了酸菜的营养价值包装它;用传统制作工艺包装它;用网络搞笑段子包装它;用农人对于土地的热忱包装它;用返璞归真的生活态度包装它……
我让平凡平时平常的酸菜超越肉沫,成为高贵高大高调的美食!当我脑洞大开,夜以继日地写出策划案时,却发现前面有无数羁绊,老板,总监,设计,甲方!
我承认偶尔是我“酸菜”做得不够好,但更多是经常遇到过于挑剔或者嘴巴不行的食客。所以,我决定远离“酸菜”,兴许,我会成为一个烤串的天才!
为什么前面那句里“烤串”二字我没打引号,是因为我可能真的去做烤串,穿成串吃进嘴的那种。
好了,就写这些吧,广告人写东西是很忌讳长篇大论。现实是我不得不默默承受这一切。
前路漫漫,我的路又在何方?
作者:Y君(保密需要,不写真名)。
这篇文章是我熟识的人所写,最早在年5月31日发表于qq空间。Y君性格温和,极少发怒,但是从中看出了他的无奈和愤怒。
—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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