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平间里睡过觉,装病被父亲割去阑尾
上世纪60年代,医院里,总能看到两个小男孩四处游荡。他们哪儿都去:诊室、病房、手术室、太平间……他们啥都见过:血淋淋的白大褂、病人最惨不忍睹的模样,甚至是从手术室拎出来的血肉模糊的人体组织。
若干年后,其中一个小男孩成为了莫言室友,再后来他写了本小说,卖了万册,张艺谋看后拍出了他迄今为止最好的电影——《活着》。
余华和莫言《活着》的作者余华说:童年的经历决定了一个人一生的方向。
因为父母都是医生,余医院里度过,小学四年级时,医院的职工宿舍,他家对面就是太平间。
住在职工宿舍的那些年,小余华常常在睡梦中被哭声吵醒,不必分辨他便知“又有一个人纹丝不动地躺在对面太平间的水泥床上了”。
有时,白天闲得无聊,小余华就搬一个板凳,坐在家门口,看着那些失去亲人的家属,一边痛哭流涕一边相互安慰。那些年,余华听过各种各样的哭声:男女老少,或强或弱,有歌谣般动听的,也有阴森恐怖的……
余华还要经常要穿过这些哭声——因为家里没厕所,医院上厕所,而医院的太平间就是必经之路。由于怕门被偷,太平间和厕所都没有装门,因此小余华每天都要经过没有门的太平间去上厕所。
有一年夏天,余华还跑到太平间睡了个午觉,一觉醒来竟凉爽无比!多年后,读到海涅的一句诗——“死亡是凉爽的夜晚”,他惊觉:那就是自己当年在太平间睡觉的感觉!
除了太平间,另一个和死亡接近的场所,余华也经常“光顾”——手术室。
因为父亲是外科医生,经常要做手术。有时,余华和哥哥就会推开手术室的门,去找父亲。每当这时,父亲就会大骂一声“滚出去”。
有一次,余华因为犯了错装病,谎称肚子疼,结果父亲询问一番后,竟然把他拖到手术室,割掉了阑尾。在麻醉起效之前,小余华听到母亲在一边说:“哎,可惜了,他长大了不能做空军飞行员了……”
回忆起这段同童年经历,余华坐在《朗读者》现场,用幽默轻松的讲述方式,引得董卿和观众们笑声连连——就像在分享一个好玩的笑话。
余华触碰人生负面时的冷静、克制甚至是轻松,是他在孩提时代就磨练出的能力,他目睹过疾病和贫穷对亲情的极端考验;也见过人类最惨不忍睹的模样;那些生离死别和人生至悲虽然发生在别人身上,却烙印在了余华的童年记忆里。
这使余华成为了一位“描写苦难”的作家,莫言称他是“残酷的天才”。
观摩一次就给人拔牙,看了几页标点符号就开始写作
余华中学毕业时,中断10年的高考刚刚恢复,余华没考上,便在父母的安排下当了牙医。
用余华的话说——上世纪七八十年代的牙医,属于跑江湖一类,和修鞋、理发的职业差不多,绝没有如今这般地位,因此余华觉得那时自己更像是一个“牙齿店”的店员。
上班第一天,一位病人进来拔牙,师父跟余华说:“看完这一个,下一个你就上!”
由于余华所在牙齿店的“顾客”,大多为农民工,他们只有在牙快“摇摇欲坠”时才会来拔牙,因此,余华的第一次拔牙过程非常顺利。
在牙齿店干了5年、拔了1万颗牙后,余华实在干腻了——每天反复观看“毫无风景”的嘴巴,简直无聊至极!于是,余华开始留意转行机会。
那时候,余华经常看到一位文化馆的工作人员,在大街上溜达,余华便问他为什么经常在大街上游玩,对方说:这就是他的工作。
余华当然也喜欢这样的工作,但当时想进文化馆必须有文化特长——要么会作曲,要么会画画,要么会写作。
余华啥都不会,但所幸初中毕业,认识几千个汉字,于是余华决定:试试写小说吧。
余华动笔的干脆利落和当年拿钳子拔牙时,如出一辙。他先找来一本《人民文学》杂志,看了几页标点符号的使用方法,然后把杂志合上就开始写了。
每写完一篇小说,余华就会寄到全国各大杂志社,余华说,当年所有退稿经过的城市,比他现在去过的地方还多。
那时候余华家有个院子,邮递员每次都会把退稿丢到院子里,后来,只要父亲听到院子里“啪嗒”一声,就会喊——“退稿来了”!
这样写了一段时间后,余华终于如愿以偿地进入了县文化馆。在县文化馆的头几年,余华主要写短、中篇小说,小说风格稍显稚嫩和刻意,直到他看了卡夫卡的《乡村医生》,才开悟般意识到:原来小说还能这么写!
摸索出自己的写作风格后,余华终于等来了他的第一部得意之作《十八岁出门远行》。当时《人民文学》的朱伟编辑在作家圈子里小有名气,余华写完《十八岁出门远行》后,就对朋友说:这篇小说一发表,朱伟就会来找我了。
朱伟果不其然,小说发表后,朱伟就真的给余华写了一封长信。朱伟后来说:找到写作风格后,余华仅用了一年时间,就奠定了自己的写作地位。
年,在短、中篇小说领域积累了一定经验和名气后,余华进入鲁迅文学院研究生班进修,他的同学有:严歌苓、刘震云、迟子建、洪峰,还有后来得了诺贝尔奖的莫言,当时余华还和莫言住在同一宿舍。
余华的写作之路与很多同时期的作家相比,似乎更为顺遂和幸运。这当然和他的天赋有关,但他写作风格中对细节处理的极简畅快和干脆爽利,却又总能让人联想到他第一次拔牙时“钳起牙落”的果断动作。
莫言说:
也许是牙医的生涯培养和发展出了余华的某种天性,促使他像拔牙一样把客观事物中包含的确定性意义全部拔除了……在他营造的文学口腔里,剩下的只有血肉模糊的牙床,向人们昭示着牙齿曾经存在过的幻影。
童年时,医院围观苦难;当牙医时,余华拿着刀钳剜拔疼痛;成为作家后,余华用冰冷的文字,解剖人生。
余华:《活着》,挺好!
如果用一句话形容余华的写作风格,那么董卿的评价最为贴切:他的文字冷静里透着力度,就像一把泛着银光的手术刀。
年,余华用这把冰冷的手术刀,剖刻出了震动文坛的小说《活着》。
在小说问世之前,张艺谋找到余华,想把他的另一部小说《河边的错误》拍成惊悚片。两人已经谈了十几天,也定了初稿,结果,当余华把尚未发表的《活着》拿给张艺谋看时,张艺谋立即改变主意:拍《活着》。
《活着》的问世,创下了两个记录——张艺谋迄今为止最好的电影,以及余华最好的小说——可能也是中国当代最好的小说。
在豆瓣的全球电影排行榜中,张艺谋的《活着》评分9.2,而他两部更有名的《红高粱》和《大红灯笼高高挂》只有8.4和8.5分,而之所以《活着》鲜有人知,是因为当年没能在国内上映,但在国外斩获了大奖。
不过,也有很多人说,张艺谋的《活着》拍得中规中矩,高分是打给作者余华的,因为原著写得太好了——有多好呢?
豆瓣全球好书排行榜上,余华的《活着》位列第二,评分9.4,排在它前面的是中国文学的扛把子——《红楼梦》。
在年中国作家富豪排行榜上,余华排在第二位——靠一本12万字的《活着》,获得了万的版税收入,位列第一的《三体》一套书有90万字,因此,莫言说:余华是写字最少、赚钱最多的作家。
但余华却认为:一部小说,选取一个角度,12万字到15万字就足够了,这样读者读起来也不会觉得累。
这也正是《活着》能够广受欢迎的原因之一,它用极简的文字,以朴素、粗粝甚至是有点黑色幽默的方式,讲述了一个小人物几十年的悲惨命运:
小说中的主人公福贵,是一个地主家的阔少爷,整日吃喝嫖赌不干正事儿,打亲爹、骂老丈人、雇妓女背着自己逛街……用现在的话说,福贵每天干的事儿就是——往死里作。终于有一天,福贵亲手炮制了自己和全家人的第一次灾难——在赌场上输光了家产。当福贵爹卖了宅子换成铜钱,让福贵挑着扁担徒步十几里路去还债时,福贵并不知道——他的苦难人生才刚刚开始。此后的几十年,福贵身边的亲人一个接一个的死去,最后,只剩下福贵一个孤寡老汉,守着一头老牛、几亩薄田,苟且度日。
《活着》里随处可见余华童年经历的痕迹:福贵的儿子因给县长老婆献血,抽血过多而亡;医院生子时难产而死……生离死别过后,又是各种姿态的哭,一如当年小医院太平间门口见到的场景。
故事的最后,老汉福贵唱起苍老的歌:少年去游荡,中年想掘藏,老年做和尚。
可以说,福贵是死亡的见证者和苦难的修行者,或许他一无是处,但当他经历了一连串的人间至悲,也就磨练出了对无常的承受力,继而无怨无悔地活下去、熬下去。
朱伟说:在余华的笔下,死亡总是很轻易就到来。
余华说:只有一个个人都死了,只剩下福贵这样一个老人所凸显的活着,才特别有力量。
因此,《活着》实际上是通过一个个死亡的故事,来突出“活着”这个主题,其用意就是在表达:生命的无常和生命对苦难的承受力。
一位叫“子不语”的作者,曾把《活着》这本书带上火车,并记录下几位旅客读完以后的表现:
年轻女子——“悠悠叹了口气,看到一半睡去……醒来接着看,突然哭了出来,然后跑去厕所洗手”
年轻男子——“觉得无话可说……继续读时,微微笑着,再微微皱眉,然后面上没有了表情”。
老人——“叹息一声,微笑着说‘嗯,很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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