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增病例分布
10月13日0—24时,3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报告新增确诊病例例。其中境外输入病例64例(福建22例,广东15例,上海7例,江苏5例,四川4例,北京2例,天津2例,辽宁2例,浙江2例,重庆2例,山东1例),含4例由无症状感染者转为确诊病例(江苏2例,浙江2例);本土病例例(内蒙古56例,广东53例,新疆28例,辽宁19例,北京16例,山西11例,黑龙江11例,重庆11例,四川10例,河南8例,云南8例,江苏4例,浙江4例,宁夏4例,上海2例,山东2例,陕西2例),含41例由无症状感染者转为确诊病例(内蒙古13例,广东13例,北京3例,辽宁3例,四川3例,重庆2例,浙江1例,河南1例,陕西1例,新疆1例)。
3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报告新增无症状感染者例,其中境外输入例,本土例(新疆例,内蒙古例,山西53例,黑龙江51例,云南50例,上海47例,安徽42例,吉林32例,四川29例,江苏28例,山东26例,陕西24例,湖北22例,宁夏22例,广东21例,辽宁17例,重庆13例,北京8例,河南8例,西藏8例,天津7例,湖南7例,甘肃7例,河北4例,江西1例)。
?疫情最新资讯
●内蒙古自治区
10月13日0-24时,新增本土确诊病例56例,其中呼和浩特市35例(含12例由无症状感染者转为确诊病例)、包头市10例(昆都仑区4例、青山区3例、东河区1例、九原区2例)、呼伦贝尔市7例(含1例由无症状感染者转为确诊病例,其中海拉尔区2例、鄂温克族自治旗5例)、兴安盟2例(均在乌兰浩特市)、鄂尔多斯市2例(均在东胜区);无症状感染者例,其中呼和浩特市89例、包头市67例(昆都仑区35例、青山区3例、东河区8例、九原区20例、稀土高新区1例)、呼伦贝尔市6例(海拉尔区2例、鄂温克族自治旗4例)、兴安盟10例(乌兰浩特市9例、科尔沁右翼前旗1例)、赤峰市3例(均在阿鲁科尔沁旗)、乌兰察布市3例(均在集宁区)、鄂尔多斯市1例(在东胜区)、巴彦淖尔市1例(在临河区)、乌海市1例(在海勃湾区)。
●广东省
10月13日0-24时,新增本土确诊病例40例(广州13例,深圳21例,佛山4例,中山1例,清远1例);新增本土无症状感染者21例(广州3例,深圳11例,惠州2例,东莞5例);另有13例本土无症状感染者转确诊病例(广州12例,珠海1例)。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
10月13日0-24时,新增本土确诊病例28例,其中,乌鲁木齐市天山区2例、沙依巴克区2例、高新区3例、水磨沟区4例、米东区2例,伊犁州伊宁市8例,塔城地区乌苏市2例,吐鲁番市高昌区2例(含1例无症状感染者转确诊病例),巴州库尔勒市3例。新增本土无症状感染者例,其中,乌鲁木齐市天山区40例、沙依巴克区34例、高新区28例、水磨沟区31例、经开区19例、米东区22例,伊犁州伊宁市49例、伊宁县3例,塔城地区乌苏市20例,吐鲁番市高昌区24例,巴州库尔勒市32例。
●辽宁省
10月13日0-24时,新增19例本土新冠肺炎确诊病例,其中沈阳市报告4例、抚顺市报告3例、锦州市报告1例、朝阳市报告9例(含2例由无症状感染者转为确诊病例)、葫芦岛市报告2例(含1例由无症状感染者转为确诊病例);新增17例本土无症状感染者,其中沈阳市报告1例、大连市报告4例、鞍山市报告4例、抚顺市报告1例、辽阳市报告1例、葫芦岛市报告6例。
●北京市
10月13日0-24时,新增16例本土确诊病例(含1例10月9日、2例10月12日诊断的无症状感染者转确诊病例,其中8例已通报)和8例无症状感染者(其中4例已通报)。
●山西省
10月13日0-24时,新增本土新冠肺炎确诊病例11例(大同市平城区10例、吕梁市文水县1例)。当日治愈出院4例(太原市小店区2例、太原市晋源区1例、朔州市朔城区1例)。新增无症状感染者53例(太原市晋源区2例、大同市平城区4例、大同市云冈区2例、运城市盐湖区36例、运城市万荣县2例、运城市夏县5例、临汾市洪洞县1例、吕梁市汾阳市1例)。
●黑龙江省
10月13日0-24时,新增本土新冠肺炎确诊病例11例(哈尔滨市9例,均在香坊区;绥化市2例,均在肇东市),均为集中隔离发现;新增本土无症状感染者51例(绥化市49例,均在肇东市;哈尔滨市1例,在香坊区;黑河市1例,在爱辉区),其中集中隔离发现50例,闭环管理重点人群筛查发现1例。
●重庆市
10月13日0-24时,新增本土确诊病例11例,其中,渝北区3例,1例在隔离管控人员中发现、2例由无症状感染者转为确诊病例;沙坪坝区2例,1例在管控人员中发现、1例在区域核酸检测中发现;南岸区1例、永川区1例、潼南区1例,均在隔离管控人员中发现;江北区1例,在区域核酸检测中发现;江津区1例、奉节县1例,均在重点人员核酸检测中发现。新增本土无症状感染者13例,其中,渝北区6例、沙坪坝区2例、南岸区2例、巴南区1例、江津区1例、永川区1例,均在隔离管控人员中发现。
●四川省
10月13日0-24时,新增外省返川感染者5例,其中闭环转运4例(确诊病例1例,无症状感染者3例),非闭环管理1例(为无症状感染者,在成都)。新增省内感染者31例,其中确诊病例6例(成都3例,雅安2例,凉山1例),无症状感染者25例(成都4例,泸州7例,凉山4例,广元2例,南充2例,雅安2例,阿坝2例,德阳1例,乐山1例)。
●河南省
10月13日0-24时,新增本土确诊病例8例(郑州市7例,其中4例为重点人群筛查发现、3例为隔离管控发现;平顶山市1例,为无症状感染者转确诊病例),新增本土无症状感染者8例(信阳市1例、省外返豫人员1例,均为重点人群筛查发现;郑州市4例,均为隔离管控发现;省外返豫人员2例,均为点对点闭环管理)。
●云南省
10月13日0-24时,新增外省入滇感染者2例,分别来自新疆、甘肃,其中确诊病例1例(华宁),无症状感染者1例(弥勒)。新增省内感染者56例,其中确诊病例7例(瑞丽3例,勐腊2例,西山、澄江各1例),无症状感染者49例(瑞丽26例,勐海13例,陇川3例,个旧3例,景洪、古城、芒市、盈江各1例)。
●江苏省
10月13日0-24时,新增本土确诊病例4例(南京市1例,无锡市2例,为集中隔离点发现。泰州市1例,为社区筛查发现。医院隔离治疗)。新增本土无症状感染者28例(南京市1例,为外省来苏人员。无锡市2例,连云港(3.,0.04,1.04%)市2例,泰州市6例,为集中隔离点发现。徐州市5例,4例为集中隔离点发现,1例为社区筛查发现。苏州市8例,7例为集中隔离点发现,1例为社区筛查发现。南通市4例,2例为集中隔离点发现,2例为社区筛查发现)。
●浙江省
10月13日0-24时,新增本土确诊病例(宁波市1例,湖州市2例,衢州市1例),其中1例为此前的无症状感染者转为确诊;无本土无症状感染者。
●宁夏回族自治区
10月13日0-24时,新增确诊病例4例(兴庆区2例、永宁县1例、中宁县1例);新增无症状感染者22例,其中银川市20例(兴庆区13例、金凤区5例、贺兰县2例),中卫市1例(海原县1例为自治区外输入),石嘴山市1例(平罗县1例为自治区外输入)。
●上海市
10月13日0-24时,新增本土新冠肺炎确诊病例2例和无症状感染者47例,其中2例确诊病例和45无症状感染者在隔离管控中发现。
●山东省
10月13日0-24时,新增本土确诊病例2例,均在济南,系居家隔离医学观察检出。新增本土无症状感染者26例,其中泰安13例,系集中隔离点检出11例和居家隔离医学观察检出2例;济南3例,系居家隔离医学观察检出2例和集中隔离点检出1例;滨州3例,均系集中隔离点检出;淄博2例,均系集中隔离点检出;菏泽2例,均系集中隔离点检出;烟台1例,系集中隔离点检出;济宁1例,为省外返鲁人员,系重点人员筛查检出;聊城1例,为省外入鲁人员,系集中隔离点检出。
●陕西省
10月13日0-24时,新增报告本土确诊病例2例,其中西安1例、汉中1例(为无症状感染者转确诊);本土无症状感染者24例(西安9例、渭南5例、宝鸡4例、商洛3例、榆林2例、咸阳1例)。出院1例、解除隔离医学观察8例。
●甘肃省
10月13日0-24时,无新增确诊病例;新增无症状感染者7例,其中兰州市城关区5例、武威市凉州区2例。以上新增感染者均为外省返甘人员落地即管控检测、集中隔离点检测和高风险区检测中发现。轨迹信息由相关市或县(区)进行发布。
截至10月13日24时,“”疫情累计报告确诊病例4例、无症状感染者例。新增解除隔离无症状感染者11例。累计治愈出院确诊病例3例,解除隔离无症状感染者例。现有确诊病例1例、无症状感染者例,均在定点医疗机构隔离治疗或隔离医学观察。
?提醒市民
全国疫情维持反弹趋势,大部分省级行政区有本土疫情,大量疫情源头不明,传播链不清,加上国庆长假带来人员流动增加,出现散发疫情风险高。
西藏、新疆外溢不断有报告,西藏加强了离藏管控措施后外溢有所减少。新疆10月4日大幅加强离疆人员管理措施,在前期外溢人员落实管控后,外溢情况有望缓解。内蒙古疫情有较大幅度增长,报告感染者主要集中在呼和浩特市,提示前期控制工作不理想,因疫情传播时间已较久,省内包头市、赤峰市等地已报告关联疫情,可能疫情已向省内其他城市溢出。
近期我市时有从新疆输入的阳性感染者被发现,所幸管控及时暂未造成社会面传播。为及时阻断病毒传播,防止疫情输入,有效保护全市人民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提醒广大市民:
(一)9月28日以来从新疆、西藏、宁夏、内蒙古、云南、贵州、四川、陕西、河南、山西、天津、广东、重庆等疫情严重地区来平返平人员、接到外地各级疾控中心电话告知有密切接触者等风险人员、与已公布的阳性感染者活动轨迹有交集的人员,请务必第一时间主动向所在社区(村)、单位或住宿宾馆报备,切实履行法律规定的公民疫情防控责任。
(二)所有省外和省内有疫情地市来平返平人员须在出发前3天向目的地社区、单位、宾馆报备,未提前报备的,必须在落地后12小时内完成报备。7天内有疫情地区旅居史的,需立即向属地疫情防控部门报告,落实相应的隔离措施。对其他地区来平返平人员,查验健康码、行程卡及48小时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做好健康监测。
(三)密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