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人营销目前在海外可以说是处于快速发展期,红人营销尚不成熟,所以在推广成本方面是比较低的,低成本高回报实际上也是红人营销的最大优势之一。
但也正是因为不够成熟,所以大多数卖家在做红人营销时,都是处于一个摸索状态的。摸索的过程中,就不免会踩到很多雷区。欧美市场红人营销的两大雷区,快来看看你中招了没?
使用未经授权的内容
市面上庞大的中长尾红人,其本身并非是内容创作行业的,可能仅仅是因为对某个事物感兴趣,并通过其所擅长的兴趣爱好,就在平台上积累了一定的粉丝。因此他们虽然有版权保护意识,但却并不见得有那么敏感,或者知识储备有那么广,在这种情况下,就有可能会使用到一些未经授权的内容作为素材。
如果卖家并未对其进行详细检查就发布出去,那卖家也会面临侵权风险。所以卖家一方面要约束好红人的行为,即提前告知红人,不允许他们在内容作品中使用没有版权的素材。
另一方面则是在作品创作出来后,卖家需要对作品进行详细的检查,包括字体、图片、设计图、分镜创意等等。这其中部分内容虽然不会被投诉,但抄袭是会引起消费者反感的,那就起到反效果了。
误导性广告
在大多数欧美国家中,以虚假信息来故意欺骗大众获取经济利益的行为,都是属于违法的。因此卖家不管是做广告投放,还是做红人营销,都要遵守目标国家的广告法。
美国:美国明确规定,意见领袖在与任何品牌有合作关系时,都是需要披露合作信息的。比如说当你给红人赠送了一个产品,然后他们在内容创作时,提及了你的产品,那就需要标注出该产品是由谁提供的。要注意的是,即便卖家并没有要求对方产出内容,对方自行提到,那也是需要标注出来的。
法国:法国方面要求社论内容和广告内容必须是分开的,这同样也是为了避免消费者被误导。所以如果卖家的目标国家是法国,那与红人合作时,记得要提醒对方在帖子开头标记“广告”或“促销”
此外英国、意大利、瑞典、德国、荷兰等国家也明确规定了,红人必须告知消费者,哪些内容是属于广告合作的,哪些内容是常规创作的。
上述这两个雷区,实际上都是属于一些细节上的东西,但为了避免造成不必要的损失,甚至更严重的后果,卖家最好还是重视起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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