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治时评
□刘紫薇
近日,有媒体调查发现,部分公务员考试培训机构在师资、课时等方面存在“充气”“注水”现象:有些培训机构所谓的“名师”并无相关经验,更像是“临时工”;有些机构作出“不过就退费”承诺,最终却难以兑现。
近年来,通过公考成为公务员是许多大学毕业生择业时的首选。每逢“公考季”,都有不少备考者选择参加公考培训班,希望通过针对性的辅导,提升应试技巧,增加成功率。但随着公考培训市场逐渐火爆,大量资质堪忧的培训机构快速涌入,导致整个市场鱼龙混杂、泥沙俱下。
从新闻报道来看,一些机构宣传和经营方式已经涉嫌违规违法。比如,有的培训机构使用“国考、公考一次上岸”等夸张广告语的行为,就涉嫌违反广告法;有的培训机构不仅“不过退费”的承诺难以兑现,还存在捆绑消费贷等隐患;有的培训机构则对外称其所聘用的讲师是在职公务员等体制内的人,而根据我国公务员法等法律规定,无论这是培训机构吸引学员的噱头,还是的确存在此类行为,都是为法律法规所不允许的。
公考培训市场不能被“搅浑”。针对部分社会成人教育培训机构存在的虚假宣传、条件和质量低下等问题,去年有关部门就曾发布通知,督促各地协调配合相关部门加强管理。据了解,目前已有一些地方监管部门针对当地公考培训机构的不实广告宣传等问题进行依法查处。期待更多地方及时开展行动,进一步整治成人教育培训行业乱象,维护广大学员合法权益和正常市场秩序。与此同时,培训机构也要加强自律,通过过硬的培训质量和诚信守法的经营之道,实现自身长远健康的发展。
来源:法治日报--法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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