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公布年第四批虚假违法广告典型案件,上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总队查办的《吐槽大会》植入皮炎平广告案榜上有名。
《吐槽大会》违法广告案一经爆出
迅速上了热搜
阅读量达到了2.4亿
最高时排名热搜第二
What?
口播广告也会“翻车”?
小编带你一起看真相
重庆盖勒普霍斯医药有限公司在《吐槽大会》第三季第4、6、7三期片尾小剧场中通过知名主持人、著名影视演员、知名脱口秀演员等口播“皮炎平绿色装,止痒就是快,无色无味更清爽”、“推荐您用皮炎平绿色装”、“我发现这个皮炎平,无色无味还很清爽,这个好哎,而且止痒还挺快的”、“你痒,很痒……皮炎平绿色装,止痒快,无色无味,还更清爽”等内容的方式发布含有广告代言人名义和形象的皮炎平植入广告。
02:12到底违法在哪儿?
执法总队又是怎么处置的?
重庆盖勒普霍斯医药有限公司作为皮炎平的销售方,为推销皮炎平委托他人创意、设计和制作以及发布上述《吐槽大会》片尾小剧场植入广告,是本案的广告主。
华宇乐视(北京)文化传媒有限公司接受委托创意、设计和制作上述片尾小剧场植入广告,是本案的广告经营者。
药品广告使用知名主持人、著名影视演员和知名脱口秀演员作为广告代言人推荐、证明皮炎平,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十六条第一款第四项“医疗、药品、医疗器械广告不得含有下列内容:(四)利用广告代言人作推荐、证明”之规定,构成发布利用广告代言人推荐、证明药品的广告行为。
未标明禁忌、不良反应,也未标明“请按药品说明书或者在药师指导下购买和使用”,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十六条第二款“药品广告的内容不得与国务院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批准的说明书不一致,并应当显著标明禁忌、不良反应。处方药广告应当显著标明‘本广告仅供医学药学专业人士阅读’,非处方药广告应当显著标明‘请按药品说明书或者在药师指导下购买和使用’”之规定。
未提交广告审查部门进行药品广告审查,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四十六条“发布医疗、药品、医疗器械、农药、兽药和保健食品广告,以及法律、行*法规规定应当进行审查的其他广告,应当在发布前由有关部门(以下称广告审查机关)对广告内容进行审查;未经审查,不得发布”之规定,构成未经审查发布药品广告行为。
鉴于含有上述违法内容的《吐槽大会》第三季第4期播放量万、第6期播放量万、第7期播放量万,播放量大且发布时间跨度长;广告代言人具有较高社会知名度,社会影响大;同一违法行为分别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十六条第一款第四项、第二款以及第四十六条,同一违法行为触犯同一法律的三个不同条款,情节严重。执法总队依法作出行*处罚如下:责令重庆盖勒普霍斯医药有限公司停止发布违法广告,责令在相应范围内消除影响,处罚款人民币玖拾万元整。责令华宇乐视(北京)文化传媒有限公司停止发布广告,处罚款人民币玖拾万元整。
来源:上海市场监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