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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用中国网站日前公布的行*处罚决定书(仙桃市监处罚﹝﹞号)显示,武汉美月见科技有限公司存在广告违法行为,被仙桃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罚款5万元,处罚决定日期年8月15日。
经查,年12月15日,当事人与湖北丝宝股份有限公司销售总部签订微博代运营服务合同,由当事人为湖北丝宝股份有限公司销售总部提供洁婷品牌新浪微博代运营服务,服务内容包括不限于微博账号的整体代运营、内容策划、插画绘制、账号管理、粉丝运营等,并约定因微博发布内容违规或不当给湖北丝宝股份有限公司销售总部造成不利影响的,当事人应承担全部责任。
年3月21日“世界睡眠日”,当事人利用洁婷微博账号于当日晚19:00发布一条内容为“总犯困,晚上却又睡不着,打工人有多久没有好好睡一觉了呢,今天是#世界睡眠日#婷宝要关掉手机,早点入睡了,穿上#洁婷安心裤#一起睡个好觉吧,转评加分享,婷宝随机抽取3位送出安睡礼包一份哦”推文,并配有角度正对女性私密部位床照一张。3月24日11点30份开始,粉丝比较集中地在微博下方评论,出现质疑这条推文涉及侮辱女性的声音,湖北丝宝股份有限公司了解到相关舆情后,于当日要求当事人删除上述广告并发表道歉信。
此后,该广告在网络上迅速传播持续发酵。经核实,3月24日,湖北丝宝股份有限公司致歉信登上微博热搜榜第9名,搜索次数达.6万次;3月25日,该广告位居微博热搜榜第8名,搜索次数达万次;同时经网络搜索发现有多家媒体及网站以“洁婷安心裤广告被指侮辱女性为标题”转发上述广告及相关评论。
经查证,当事人发布的前述微博文案及安心裤女性床照截图角度正对女性私密部位,,内容创作上“三观”不正,用低俗当亮点,用恶意营销博眼球,拼流量,缺乏对女性的尊重,有悖公序良俗,在群众和社会中造成不良影响。
仙桃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办案人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五十七条之规定,决定责令当事人停止发布上述广告,并罚款元,上缴国库。
经中国经济网记者查询发现,湖北丝宝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大股东为丝宝集团国际有限公司,持股比例79.90%。
官方微博显示,洁婷行业类别为美容美发、彩妆卫浴、卫生用品。
《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五十七条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责令停止发布广告,对广告主处二十万元以上一百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并可以吊销营业执照,由广告审查机关撤销广告审查批准文件、一年内不受理其广告审查申请;对广告经营者、广告发布者,由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没收广告费用,处二十万元以上一百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并可以吊销营业执照:
(一)发布有本法第九条、第十条规定的禁止情形的广告的;
(二)违反本法第十五条规定发布处方药广告、药品类易制*化学品广告、戒*治疗的医疗器械和治疗方法广告的;
(三)违反本法第二十条规定,发布声称全部或者部分替代母乳的婴儿乳制品、饮料和其他食品广告的;
(四)违反本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发布烟草广告的;
(五)违反本法第三十七条规定,利用广告推销禁止生产、销售的产品或者提供的服务,或者禁止发布广告的商品或者服务的;
(六)违反本法第四十条第一款规定,在针对未成年人的大众传播媒介上发布医疗、药品、保健食品、医疗器械、化妆品、酒类、美容广告,以及不利于未成年人身心健康的网络游戏广告的。
以下为原文:
(来源:中国经济网)